【侨报编译王梓田5月25日湾区编译报道】5月24日,旧金山市检察官郝雷拉(Dennis Herrera)、旧金山市交通局(SFMTA)和旧金山工务局(San Francisco Public Works)共同宣布该市监管共享电动踏板车的下一步举措。
根据今年4月24日由旧金山市议会一致通过并由市长麦法恩签署的城市法条规定,任何在旧金山经营共享电动踏板车的公司,必须持有交通局许可证,才能将其踏板车停放在人行道或其他公共场所。按照这项将于6月4日生效的新法令,包括Lime、Spin和Bird在内的任何在旧金山运营共享踏板车的公司,都必须在6月4日之前将其停放在城市人行道上的踏板车移走。
5月24日,交通局在官方网站(www.sfmta.com)上,为有意在旧金山经营共享电动踏板车的公司开放许可证申请,该“共享电动踏板车许可证计划”申请截止时间为6月7日下午5时。交通局将对这些申请予以审核,预计6月底之前确定哪些公司有资格获得许可证。
郝雷拉称,“旧金山支持交通创新,但不能以公共安全为代价。该许可证计划提供一个框架,以确保经营业务涉及公共路权的公司合法行事,并对其产品负责。”
随着新的许可证制度实施,交通局制定一项为期12个月的试点计划,以收集数据、评估踏板车进一步增加是否符合公共利益。根据该计划,最多5家合格公司可获颁许可证,在旧金山经营共享电动踏板车业务。
交通局运输局局长瑞斯金(Ed Reiskin)表示,“我们支持这些公司为创造可持续的出行选择所秉持的创新精神,新的许可证制度和试点计划为负责任的公司提供一个与城市合作的机会,该合作要以优先考虑公共安全、公平和问责制的方式进行。”
根据该计划,这些公司必须证明它们将如何最大限度减少对城市人行道的影响,同时最大限度提高面向公众的透明度。具体而言,运营商需要提供用户教育、进行投保、与城市共享出行数据、制定保护用户信息的隐私政策、提供低收入计划,并提交建议服务区域计划供批准。此外,还需要提供其共踏板车在人行道骑行和停放的解决方案。
公共工程局负责人纽鲁(Mohammed Nuru)表示,“旧金山是一个充满活力的拥挤城市,这个试点计划将证明这些常识性规定,是否能解决我们对电动踏板车泛滥的担忧。我们必须确保城市人行道安全,并为行人提供便利。”
该试点计划前六个月内,可能有1250辆踏板车获准运营。如果获得成功,踏板车总数在第7到12个月可能增至2500辆。该上限额度与旧金山目前正在运营中的踏板车数量大体一致。
6月4日以后,在旧金山街道或人行道上发现的任何无证共享电动踏板车都将被公共工程局没收,其运营商除缴纳所有其他适用的费用和罚款外,还将受到交通局每车每天100元的罚款。此外,任何违反该法令无证运营共享电动踏板车的公司,都将被交通局拒发许可证。